东平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 报价时间 | 地区 | 距离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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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改造/养护/维修 | 2022-06-24 | 山东省泰安市 | 已过期 |
1.招标条件
东平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20623-01-01、02、03、04、05、06、07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服务期结束。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接山镇常庄三村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
二标段:斑鸠店镇子路郑沃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三标段:老湖镇家宝关停矿区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8个项目监理;
四标段:旧县乡青龙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5个项目监理;
五标段:旧县乡寨子三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
六标段:银山镇西腊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七标段:银山镇西钓台村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2.8监理最高限价:一标段:143.2万元,二标段:232.1万元,三标段:113.94万元,四标段:73.31万元,五标段:179.12万元,六标段:224.7万元,七标段:174.94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投派总监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东平县城新汇河街181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538-2858500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周刚
电 话:18769819323
监督单位: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监督电话:0538-2858500
8、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刚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方式:0538-2858500,地址:东平县城新汇河街181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